為更好地承接沿海地區加工貿易產業梯度轉移,推動我市經濟強市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晉政發〔2016〕28號),結合臨汾實際,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加工貿易產業用地保障力度,優先納入供地計劃并優先供應,對我市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用地項目可按不低于相關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加工貿易企業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繳納出讓價款50%的首付款,一年內,按合同約定繳納余款。(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
(十五)優化鐵路、公路、民航貨運方式,降低加工貿易企業物流成本。鼓勵各縣(市、區)制定降低企業物流成本的具體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臨汾民航機場籌建處,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九)結合我市實際,優先承接裝備制造、新能源和服裝加工業;鼓勵承接食品醫藥、節能環保、新材料、電子信息等資金和技術密集型的新興產業項目,鼓勵承按我市具有資源優勢和生產基礎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項目;禁止承接高污染、高風險行業和落后產能、嚴重過剩項目。(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二十)結合我市實際,以侯馬經濟開發區(中西部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臨汾經濟開發區甘亭工業園(山西省產業轉移示范區)及侯馬市新興紡織城為重點承接地,引領帶動其它縣(市、區)各類園區,積極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十二)切實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勢和作用,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優先向這些區域聚集和發展。同時,鼓勵保理、物流等配套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為加工貿易企業提供相應的支持和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廳、市發展改革委、侯馬海關)
(二十三)積極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金面推進關檢合作“三個一”和區域通關一體化通關模式,簡化進出口環節行政審批和備案手續,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侯馬海關、侯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太原鐵路局侯馬車務段、臨汾民航機場籌備處)
(二十七)簡化加工貿易項目環保報批手續,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將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各縣(市、區)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