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清單》包含1142個8位稅號商品,“海關法律與實務” 現特將對《正面清單》的相關初步解讀,以及公告原文、正面清單附隨如下,供大家參考。
【相關解讀】
一、依據財政部關稅司的官方說法,針對跨境電商進口商品實施正面清單管理模式,主要考慮之一是為避免工業原材料等商品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渠道進境,擾亂正常貿易秩序,同時便于日常征管操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實施清單管理。換言之,鑒于負面清單需要列明不適用跨境電商政策的商品,不在清單內的適用最新的跨境電商政策。而鑒于此類商品涉及面太廣,操作上不便以負面清單的形式進行監管,因此選擇正面清單管理模式,并根據形勢不斷對清單內容進行調整。
二、此次公布的《正面清單》共包括1142個8位稅號商品,據財政部的公告表示,此次列入《正面清單》商品主要遵循以下原則選定,一方面有關商品主要是目前國內有一定消費需求的生活消費品;另一方面有關商品又可滿足相關部門監管要求,且客觀上能夠以快件、郵件等方式進境,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飲料、服裝鞋帽、家用電器以及部分化妝品、紙尿褲、兒童玩具、保溫杯等。從第一版《正面清單》的長度和品類豐富程度來看,對業界來說算是個“好消息”。
三、根據此前三部委18號文的規定,對于不屬于《正面清單》所列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個人物品以及無法提供有關電子信息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仍將按現行規定執行,即對屬于個人自用物品的按照稅改后的個人行郵物品通關與征稅;對屬于一般貿易或其他貿易方式的商品,則按照一般貿易或者其他相關貿易方式通關與征稅。
四、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清單內的商品將免于向海關提交許可證件,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直購商品免于驗核通關單,網購保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二線”出區時免于驗核通關單。
五、《正面清單》將根據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消費者需求變化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關于公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質檢總局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瀕管辦 密碼局公告 2016年第40號
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已印發《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為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予以公布。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