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8 來源:[福建日報]
4日,海關總署出臺25項措施支持中國(福建)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支持措施主要為五個方面——
創新海關監管制度,包括全面復制推廣上海自貿試驗區海關監管創新制度、深化通關一體化改革、落實“三互”提高通關效率、創新監管查驗機制、創新加工貿易監管制度、創新企業管理制度、推進海關稅收征管方式改革、試行企業“主動披露”制度等8項措施;
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包括實施內銷選擇性征稅、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推動區內外聯動發展等3項措施;
支持新興貿易業態發展,包括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持開展研發設計、檢測維修和服務外包業務試點,支持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支持開展保稅展示,支持融資租賃業務等5項措施;
支持閩臺經貿合作,包括促進對臺貿易便利化、支持航運業務發展、支持產業集聚發展、支持平潭建設閩臺合作窗口、支持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提升兩岸海關合作水平等6項措施;
培育法治化營商環境,包括依法實施知識產權保護、開展風險防控、打擊走私等3項措施。